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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处理劳动关系时关注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实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分不清楚哪些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哪些情形下又不需要支付?而明确区分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将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采取的劳动关系处理措施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小编在当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将涉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进行了系统汇总,以供借鉴。
本文梳理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主要是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规定的情形,这是目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涉及最多的,具体如下。
以上是目前主要涉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情形,其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需要区分具体情形来判断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如下。
在判断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需要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解除还是终止,解除情形涉及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均有明确规定,但针对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除了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外,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亦有规定,如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小伙伴在处理劳动关系终止时对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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