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怎么发放?
提问: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怎么发放?
回答:
因疫情影响,职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
1、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年休假、企业自设假期,按休假处理(自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之日起开始,即2月3日起)
2、各类休假用完仍无法提供劳动的,可参照停工停产期间相关规定处理: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两次支付工资之间的时常,江苏省规定不得长于一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
因疫情影响,职工正常提供劳动的:
1、按双方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规定,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安排员工居家/线上办公的,按双方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规定,正常支付工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工资标准
3、初一到初三,300%支付工资;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 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200%支付工资; 2月3日-7日政府限制复工的这几天是正常工作日,100%支付工资;产生加班的,按照加班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