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型企业有什么要求?
提问:特大型企业有什么要求?
回答:
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按生产规模大小来划分企业类型时,被认定为规模最高一个档次的企业。1986年1月,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原国家经济委员会会同劳动人事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工业普查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商业部、国家标准局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全国划分企业类型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划分企业类型标准,并做好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标准的协调工作。1988年4月5日,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联名发出了《关于发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通知》,并公布了全国第一批70个特大型工业企业名单。并首次提出了:工业企业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分为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型(分为中型一档、中型二档)和小型4类。其中,每一个类型中不同行业具有不同的具体认定标准,以钢铁工业为例,钢铁联合企业中的特大型企业,需年产钢150万吨及以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及以上;而独立铁矿则要求年产铁矿石能力600万吨及以上,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以上,等等。具体可查询《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特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