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平,北京合易咨询(集团)机构绩效管理、人才管理、企业文化等领域实战落地派咨询专家,常年致力于基层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变革研究,为上百家基层政府机构、知名国企、规模民企提供常年顾问及咨询服务。
2021攻坚年·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70%以上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释放多重信号,为国资国企改革指明重点和方向。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国企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020年国企改革再掀新高潮,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向前推进,“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等专项改革工程都在扎实向纵深推进,不断取得一批重大进展和突破。2021年将抓紧抓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确保今年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的70%以上。
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看,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第二年,是攻坚之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需要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为2022年全面完成三年行动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国企三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
1、在三年行动计划中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的重要任务。
“五、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紧紧围绕激发活力、提高效率,切实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真正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2、在三项制度改革中是经理层改革的关键举措。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在任何性质的组织中,干部管理体系尤其是高层团队(或称经营层、经理层成员等)的管理体系都是三项制度改革的核心突破口,对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完成质量和效率起着重要推动作用,也决定着企业能否真正形成“三改长效机制”。
3、是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和落实集团管控的重要举措
混改的底层逻辑之一:通过混改实现股权多元化,进而推动董事会建设;通过混改引入市场化经营理念和非公企业管理经验,进而推动经营层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的重点是激发经营层活力,激发经营层活力的重点是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和与业绩联动的差异化的薪酬制度。
对于国企集团的二级、三级公司,经理层成员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也是落实集团及业务板块管控的重要抓手。
合易咨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体系核心实施要点
1、以“五定”为核心的岗位管理体系。

通过“五定”方案重点解决三个问题:
(1)重点解决当前国有企业经理层副职“要求不明确、定位不清晰”的问题。
(2)按照“一岗一责”原则建立《岗位说明书》,清晰明确界定责任分工(包括正职与副职之间、副职与副职之间、副职与下属之间),明确任职资格要求(满足岗位职责对任职人的要求,为内部培养、外部选聘及招聘提供标准)。
(3)厘清并明确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不同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建立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总经理和其他经理层成员之间的权责清单,清晰划分权责界面。
具体文件包括:《岗位说明书》、《权责清单》。
2、以岗位为基础、与业绩联动的差异化薪酬管理体系。
(1)在“一岗一责”明确各岗位权责的基础上,通过岗位价值评估,划分岗位等级,合理拉开正职和副职、副职不同岗位间的薪酬差距,以岗定薪,并且在日常薪酬管理中遵循岗变薪变原则。
对于隶属一家集团的二级、三级公司,除了开展岗位价值评估外,建议对各下属公司开展组织评估,合理拉开不同下属公司间的薪酬差距。以下为合易咨询针对大型国企集团开发的组织评估基本模型,在具体项目运作中将根据国企集团具体实际进行针对性调整和定制化开发。

(2)与短中长周期相匹配、业绩联动的结构化薪酬激励机制。
(3)逐步实现市场化薪酬水平。
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不得变相涨薪、借机涨薪,可以结合企业经营业绩情况、市场水平及内部分配政策等因素,坚持业绩导向,按照增量业绩贡献决定薪酬分配原则,逐步实现市场化薪酬水平,重点形成强激励、硬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实践中可以做外部市场化薪酬水平对标,但需要注意对标样本的选择,注意行业、岗位、规模、区域等因素的可比性。
成果文件包括:《薪酬激励办法》。
3、考核到人,业绩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相结合的差异化考核体系
(1)由组织考核向个人考核转变。确保根据个人考核结果刚性兑现考核相关薪酬激励,确保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经理层成员的任免上,有效落实契约化管理。
(2)将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通过任期考核牵引企业着眼长远。
(3)对于一级集团下属的二级、三级企业根据企业功能分类、所处行业、发展阶段、企业战略等因素,制定差异化的考核指标。
(4)在考核指标设置时,应综合考虑业绩效益、社会效益、政治效益。
具体文件包括:《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4、强化能“下”或退出机制,落实契约化管理。
(1)强化能“下”或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到龄免职(退休)制度。加强任期内考核和管理,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任期届满,不符合续聘条件的,应当退出现岗位。
(2)落实契约化管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主要针对过去很多国有企业对经理层成员无任期、无契约、有契约但不具体、契约执行不严格等一系列突出问题,提出了更加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规范性要求。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到期重聘、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等契约、刚性考核和兑现等要求,强化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特别是突出强调考核结果不仅影响收入的“能增能减”,更要影响职务(岗位)的“能上能下”,确保发挥契约化管理的重要作用。
具体文件包括:《岗位聘任协议》。
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深入三项制度改革最后一公里的改革行动,是牵引三项制度改革的“牛鼻子”,解决目前国有企业经理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打破领导职务铁交椅,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管理方式,逐步探索国有企业经理层其他管理方面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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