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经常加班,公司规定加班不到规定时间不算加班工资,这个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单位的做法违法,职工应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可采取同单位工会举报、政府劳动主管部门举报、申请仲裁等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