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如何理解其中法律主体?
提问:国有企业改革如何理解其中法律主体?
回答:
分析改革开放30年来国有企业法律主体地位由确立到逐步发展的过程,可以发现国有企业法人主体地位的确立促进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和公司法人制度则实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性突破,而现代产权法律制度和出资人法律制度则发展了国有企业市场经济法律主体地位,奠定了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基础。
国有企业的改革从形式上来说,可以分为公司化改制、股份合作制改造、公司(企业)的兼并或分立、企业出售、企业托管、企业债权(债务)转股权以及企业承包租赁等。从法律主体的角度看,企业的改革改制分为原有法律主体的消灭、变更及原有主体保持不变仅改变资本结构等形式;从改革改制的行为来说,有的是法律行为,有的属于事实行为;从改革改制行为的结果来说,有的行为是债权行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有的行为属于引起物权发生变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