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两个人合伙开公司,各出资50W,但一个人干活,一个人不干活,股权怎么分配才最合理呢?
3、50%:50%的股权安排风险很大。
(1)团队不要完全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创业初期,不好评估各自贡献,团队的早期出资就成了评估团队贡献的核心指标。这导致有钱但缺乏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的合伙人成了公司大股东,有创业能力与创业心态、但资金不足的合伙人成了创业小伙伴。对此建议,全职核心合伙人团队的股权分为资金股与人力股,资金股占小头,人力股要占大头。人力股要和创业团队四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分期成熟。对于创业团队出资合计不超过100万的,建议资金股合计不超过20%。
(2)团队中要有大家都信服的老大。企业的股权架构设计,核心是老大的股权设计。老大不清晰,企业股权没法分配。所以,要么一开始就有清晰明确的老大,要么磨合出一个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权战争,缘于老大不清晰。老大只有对公司有控制,公司才有主人,才不会沦为赌徒手里不断转售的纸牌。
(3)合伙人股权要有退出机制。合伙人股权战争最大的导火索之一,是完全没有退出机制。有的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因为某些原因离职后却坚决不退股。其他合伙人认为不回购股权,既不公平也不合情不合理,但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合伙人的退出机制,对合法回购退出合伙人的股权束手无策。对此建议,合伙人应首先就退出机制的公平合理性充分沟通理解到同一个波段。如果合伙人离职,资金股与已经成熟的人力股,离职合伙人可以兑现,但未成熟的人力股应当被回购。我们看到别人创业失败血的教训,应该从中学到经验和教训,避免自己在创业中再走同样的错路。